第二十三章_这该死的变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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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章

  临市原名黑水镇,是个历史悠久的古代重镇来着,后来随着经济的发展,就给提成城市了,不过还是保留原名。

  托天时地利的福,这一带的景色都很优美,有山有水,再加上一点历史古韵,黑水市的旅游业也挺发达。

  而且这儿的山核桃和猕猴桃都特别出名,戚清从高速路上下来,看到路边的宣传牌的时候就琢磨,算算现在的时间也差不多,回去的时候要不要带点……

  赵君的车子在市区里兜兜转转,他先去一家干果店买了山核桃,又从旁边的水果店买了不少新鲜的苹果草莓香蕉猕猴桃什么的。

  两家店老板都跟他很熟的样子,称斤付账的时候几个人有说有笑,最后老板甚至还多抓了几把枣子塞给他。

  办完这些事儿,赵君这才开车来到一个小区,刷卡进去。

  戚清没有门卡,就近找了个地方停车,自己跑到一个隐蔽的角落变身出镜率极高的鹦鹉,拼命拍打着翅膀追赵君去了。

  赵君俨然一副长期住户的大方感,拎着大包小串往“家”走的路上还不住的跟遇到的人打招呼。

  还有几个熟人笑着说,“太太快生了吧,看买的这些东西。”

  赵君一脸满足的点头,“是啊,就是下个月了,我工作忙不能常回家,麻烦们平时帮忙照顾了。”

  一个大妈对他的话显然很是受用,当即一副过来人的模样教育说,“麻烦倒是不麻烦,年轻人有上进心也是好事,不过再忙也得常回家看看啊,媳妇儿年纪轻轻的,一个人在家不害怕吗?”

  赵君虚心受教,没有半点不耐烦,听她们训完之后才笑容满面的开门上楼。

  戚清赶紧拍打着翅膀跟上,缩着身子从门缝里挤了进去。

  一只色彩斑斓的鹦鹉还是很显眼的,赵君立刻就发现了它,还嘀咕呢,“谁家的鹦鹉?”

  戚清停在电梯口的大型盆栽上,大大方方的盯着他看。

  不一会儿电梯来了,赵君拎着东西进去,戚清一拍翅膀,也跟着钻进了电梯。

  赵君对她这种反应显然是有点懵逼,不过这年头宠物都成精了,偶尔有只鹦鹉跟着人坐电梯也不稀奇,他啧了下,也就不管了。

  戚清看着他按了17楼,就蹲地上安心等着,准备看是17楼的哪一户。

  结果冷不丁的赵君却抬起脚来冲她嘘嘘几声,还非常警惕的把放地上的水果袋子换到另一边,“离我远点,也不知道身上有没有寄生虫……”

  于是戚清非常愤怒的飞起来,冲他死命拍了几下翅膀,才有寄生虫,全家都有寄生虫!

  “哎呀这死鸟,滚滚滚!哎呀我操!”

  片刻之后,电梯门打开,赵君非常狼狈的跑出来,看向戚清的眼神有些警惕,又有些怨毒。

  “给老子等着,我非扒光的毛不可!炸鹦鹉,哼!”

  开门的瞬间,戚清看到有个穿着浅蓝色裙装的年轻孕妇迎上来,看见赵君之后真是又惊又喜,“亲爱的,回来了!哎呀头发怎么都乱成这样了……”

  “别提了,对了,咱楼上谁养鹦鹉了吗?”

  “鹦鹉?不知道啊。”

  “看着像是国外的品种,当心点……”

  门关上的瞬间,戚清看了看门框上的数字:1702.

  赵君几乎整个下午都在厨房忙碌,煎煮蒸炖,十八般武艺玩儿的跟花似的,隔着玻璃戚清都能闻到那股要命的香气。

  付芝啊付芝,这个男人在跟前说一不二,连家务都懒得做,却在这里为另一个女人费尽心思,不知知道真相的时候,会是什么滋味……

  为他丢了工作,丢了自尊,只留在家里操持家务,可到头来,抓到手里的又能有什么呢?

  赵君平均一个月过来一次,一次住三天到一周不等,两个人也算是聚少离多,所以每次见面的时候就格外黏糊。

  接下来的几天,化身二十四孝好男人的赵君每天都陪着“媳妇儿”出去散步,替她做饭洗衣,换来小区居民的交口称赞。

  已经是十月末了,傍晚起风的时候颇有凉意。

  刚出了大门没几步,赵君就说,“看,冷吧,让多穿件不听。”

  那女人娇笑几声,带着鼻音撒娇,“哎呀老公,人家不知道嘛!”

  说着,还拉着赵君的胳膊晃几下。

  赵君本就没生气,被她这么一晃,更是满脸乐开花,“我先扶到那边的亭子坐下,这就回去给拿衣服,不要乱跑啊。”

  小区的环境很不错,楼下几步开外就有几个造型优美的亭子。

  说是亭子,其实更像是木屋,有墙有窗,既能遮风挡雨又不妨碍欣赏风景,不少住户都喜欢在里面休息。

  赵君刚离开不久,亭子里就又走进来一个年轻姑娘,她习惯性的瞥了一眼,换来对方的一个微笑。

  她一愣,也礼貌性的笑了下。

  这个对方,自然就是戚清了。

  一身运动装的戚清看着她的肚子,“哎呀,几个月了呀?”

  女人这种生物,其实是很好懂的,只要抓住了她们的得意点,基本上什么都能问出来。

  “八个多月了。”女人笑着说,低头摸摸自己的肚子,满脸的慈爱。

  戚清呀了声,“那快生了吧?”

  “嗯,预产期在下月,”女人点了点头,又很随意的问戚清,“出来运动啊?”

  “对,”戚清眼睛都不眨一下的顺口扯谎,反手随便挑一栋楼指了下,“我就住在那儿,上个月刚搬来的。”

  “哦,”女人也不细看,“难怪我之前没见过。”

  其实现代社会的人际关系这样凉薄,不要说这么大的一个小区,就是同一栋楼上,几年下来相互间谁也不认识谁的事情也不少见。

  戚清点点头,“我刚来呢,也不熟悉,在这里住了很久了?”

  “也不算太久吧,两年多一点。”

  戚清又问,“刚才那位是您先生吧,们可真恩爱呀。”

  女人么,都喜欢被人羡慕,所以当戚清脸上适当的流露出这种情绪时,对方的警惕性瞬间降至低谷。

  “还好吧,”话虽如此,她却掩饰不住的表现出了满足和得意,“就是挺烦人的,这个也不许我做,那个也不许我做,还请了个阿姨,24看着,哎呀真是的,说我又不是犯人。”

  “呵呵,他这也是关心嘛,换了别人,这可是求都求不来呢,没看大家都多羡慕们。”

  几句话说的她心花怒放,“让您见笑了。”

  “呦,说什么呢,这么高兴?”

  拿了外套的赵君去而复返,见“媳妇儿”旁边坐着个不认识的人,就问,“这位是?”

  “哦,”戚清还没说话呢,另一个人就先开口了,“这是咱们小区新搬来的,就住13号楼呢。”

  戚清冲他点点头,“您好。”

  赵君也冲她点点头,一派的绅士风度,“您好。”

  只看表面现象,实在想象不出这么个三好男人其实是个出轨男……

  “瞧我,光说的高兴了,也忘了介绍,我叫林萍,这位是我先生,赵君。”

  “我叫苏清。”

  随娘家姓,严格意义上也不算骗人了吧?

  反正她兜里还有出自胡赛因之手的身份证和驾驶本呢,除非真正的鉴定专家来了,否则绝不会露馅!

  只要找对了方法,女人之间的友谊是很容易发展起来的。

  两天之后,林萍就已经将自己和赵君相认相识相知相许的故事说给戚清听。

  在她口中,赵君简直就是完美的化身:

  长相帅气,收入高,温柔体贴……

  两人是三年前在一次聚会上认识的,聊天之后发现竟然还是校友,就又见了几次面,然后一切就顺水推舟的发生了。

  林萍说她原本在一家杂志社上班,不过后来怀孕之后就听从赵君的劝说,辞了职,在家专心待产。

  “他说反正他赚得多,能养活我们娘儿俩,”说起来的时候她甚至不止一次的感慨,“我真是觉得特别幸福,幸福的都没边儿了,不知道是不是怀孕的关系,有时候我就在想啊,这是真的吗?哈哈哈!”

  戚清配合着笑,“真幽默。”

  幸福吗?就是不知道这幸福究竟是真实的,还是水月镜花一场空……

  两人又聊了几句,戚清非常自然的问,“您先生比您大几岁啊?”

  “十岁。”林萍顺嘴就说了,丝毫不在意的样子。

  付芝三十五,赵君跟她同岁,林萍比赵君小十岁的话就是二十五,算来,两人初识的时候,她刚大学毕业,甚至还没毕业!

  戚清现在最想知道的就是,林萍跟赵君确定关系的时候究竟知不知道他已经结婚了。

  如果不知道的话,那么她就只是个被骗的傻女人,跟付芝一样可怜;

  可如果知道的话,那么就十足可恶可恨了!

  当然,这事儿一个巴掌拍不响,如果真是这样的话,赵君也不是好鸟。

  “啊,那可真是难得,”戚清一脸纯良的看着她,“像赵先生这么事业有成,三十多岁还单身的可真不多。”

  林萍的表情突然有一瞬间的不自然,不过她马上就调整过来,借着拢头发的动作掩饰下脸色,这才笑着说,“对啊,所以才说啊,缘分这东西也挺神奇的,不一定什么时候就能遇上适合的那个男人,苏小姐,您说对吧?”

  现在戚清已经完全确定,林萍早就知道赵君是个有妇之夫!

  那么问题又来了,当时是谁先勾/搭的谁?又或者早就郎有情妾有意,然后天雷勾地火……

  如果想要弄清这个,怕是要去他们的大学调查两人的人际关系圈,工程量非同一般。不过付芝只是委托了自己破解“有鬼”的谜团,哪怕只是手头上的这些结果,也已经足够说明问题。

  至于到底还要不要继续挖掘下去,还是先回去探探付芝的口风再说吧。

  稍后赵君过来接林萍的时候,后者甚至还向她发出邀请,“苏小姐,明天来我家吃饭吧,让尝尝我们家老赵的手艺!”

  赵君也说,“是啊,难得交到这么个好朋友,让听她啰嗦了三天,哎呀!”

  林萍红着一张脸,娇娇怯怯的打了他一下,“讨厌。”

  赵君不闪不避的挨了一下,又问戚清,“苏小姐,过来玩儿吧,我虽然比不上大厨,好歹做的东西还能入口。”

  戚清笑了笑,拢拢头发,“明天的话可真是不巧了,我得去出差呢,今晚十一点的飞机。”

  “是吗?”林萍面露失望之色,“那可真是太不巧了。”

  “是啊,”戚清笑笑,“太不巧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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